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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到底应该是谁的?

201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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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研究者个人该如何是好呢?从中村的经历和话语中似乎可以获得一些启示。如果对自己的技术抱有自信,离开大企业自己承担风险自主创业不失为一个选择。

中村修二在其目前工作的美国加州大学圣巴巴拉分校,手持蓝色LED(10月7日,圣巴巴拉)
  中村接受《读卖新闻》采访时表示,“对于研究人员来说美国有很多自由。只要拼命努力,谁都有机会实现美国梦。但在日本就没有这样的机会。年龄歧视、性骚扰和健康状况引起的歧视,在日本无法获得美国那样真正的自由。”

  这里所说的自由,当然包括“容易创业”的自由。如果是自己的公司,即使一个人独享研究成果也不会引起非议。

  要想让日本经济具有活性,培育众多高技术水平的创业者显得至关重要。对于日本政府来说,完善创业环境成为亟待解决的政策课题之一。

  还有一点是研究人员的“名誉”和“待遇”。中村对专利诉讼的结果十分不满,最终选择远赴美国。正是在美国中村荣获了诺贝尔奖这一最高荣誉。

  企业内部的研发人员,如果取得了重大技术创新,给予其相应的尊重和充足的研发经费显得至关重要。包括经济上的奖励制度在内,制定能够激发技术人员和研究人员工作热情的制度和培育企业文化是经营者的责任。

  本文作者为日本经济新闻(中文版:日经中文网)编辑委员 西条都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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