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版的《环境保护法》。将赋予环境保护部门当场查封违法工厂等执法权,还将取消罚款上限。中国政府希望通过加大处罚力度,整治包括“PM2.5”造成的大气污染等在内的环境问题。估计这将对在环境对策方面具有优势的日本企业的在华业务构成利好。
新《环保法》主要修改了3点内容。一是赋予环保部门执法权。过去就算地方政府的环保部门发现了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工厂,也不得不请求公安机关实施查封和扣押,这就给了违法企业消灭证据的时间。
二是加大处罚力度。对企业的罚款将改为“按日记罚”的方式,意味着事实上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不设上限。
另一点是明确提出并未直接遭受环境破坏危害的第3方可提起诉讼的“公益诉讼”制度。预计非政府组织(NGO)等300多个团体将具有提起环境诉讼的资格。
对于在中国开展业务的企业来说,新《环保法》的施行将成为成本上升的主要因素。不过环境咨询公司日本太比雅的驻北京代表芦荡表示,进驻中国的日本企业基本上都已达到中国当局规定的环保标准。因此,从成本竞争力层面来看,新《环保法》的施行将对日本企业构成利好。此外日本厂商的环保设备的需求也有望出现增长。
(山田周平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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