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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FTA把撤消关税的最长期限定为20年

201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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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日韩三国为撤消相互间的进出口产品关税而进行的谈判中,已经开始调整将撤消关税的最长期限定为20年。考虑到各国的情况,将允许保留一些不实施零关税的项目。虽然日本由于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参拜靖国神社而与中韩两国的关系进一步冷却,但考虑到美国主导的跨太平洋经济合作协定(TPP),三国在继续进行谈判。

      中日韩正准备通过谈判签定的是自由贸易协定(FTA)。预定2月下旬在韩国举行的下一轮谈判将正式确定撤消关税的期限。消除关税的期限被称作“类型”,成为关税领域的谈判基础。中日韩正在协调的方案将各个项目的关税操作定为①立即撤消;②10年以内;③20年以内;④削减;⑤除外等5个类型。5个类型再进一步细分,例如对于20年以内的情况,再划分为“13年”、“17年”等。对于削减的情况,则将削减率具体确定为“10%”、“30%”、“50%”。

      日本在以往签署的FTA中,撤消关税的限期最长也不过10~12年左右。用20年的时间来撤消关税,在国际上也非常少见。日本一直要求中韩将“最长10年”作为撤消关税的期限。因为日本希望能尽早以零关税向中韩出口汽车和薄型电视等。

       而中韩两国则担心来自日本的进口产品增加,希望尽量延长撤消的期限。日本将推动谈判为作优先事项,考虑到中韩的观点,基本上已经决定将撤消期限延长到20年。但中日韩的FTA很可能被认为属于“低水平FTA”。

       韩国主张大米与土豆等农产品作为撤消关税的例外项目,中国则主张把汽车等工业品排除在外。日本也希望保留大米与砂糖等农产品的关税,因此在设立“除外”类型问题上三方也是一致的。

       今后将对哪些种类中包含哪些品种进行更具体的谈判。在TPP中,普及认为代表无关税项目所占比例的“自由化率”最终将达到97%左右,日本政府官员表示,中日韩FTA“能否达到(日本所要求的)90%,眼下还比较微妙”。还有人担心如果中日韩关系如果进一步冰冷,谈判将大大拖后。

      中日韩FTA谈判除撤消关税外,还将谈判知识产权保护、统一投资规则、放宽外资限制等。为了在2014年年底前基本达成协议,此前已经进行了3轮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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