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新的电子商务交易的结算手段,网络虚拟货币“比特币”已成为世界范围的一大热点。中国的比特币交易此前也出现激增,但是对此中国政府的应对却很简单,就是“禁止”二字。中国政府要求金融机构和发卡公司等不得参与比特币的相关业务,给比特币使用的急速扩大关上了闸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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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 |
中国人民银行和工信部等5部委于12月5日联合发出通知。《通知》首先指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的,“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通知》的对象是金融机构和“银联卡”等的结算服务公司。《通知》禁止“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禁止“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禁止“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禁止“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一言以蔽之,就是禁止与比特币相关的一切业务活动。
当然《通知》没有禁止个人自担风险购买比特币的行为。所以少数人在交易中使用比特币的情况仍然有可能发生。但是结算机关和比特币的联系一旦被禁止,那么比特币在大量人群参与的网上拍卖或者电子商务交易的世界里扩大的可能性就大大减小了。
《通知》的影响迅速出现。《通知》发出后,比特币兑人民币的交易价格急速下滑。中国最大的网络搜索公司百度也在6日宣布停止接受比特币支付,原因是比特币价值大幅变动,使其无法保护用户利益。但实际上百度在遵从《通知》要求是显而易见的。
为什么中国一下子做出了“禁止”的决定呢?熟悉中国金融的日本信金中央金库的上席审议官露口洋介认为,“中国货币当局担忧新的结算手段在他们无法管控到的地方扩大”。
这和到今年夏天为止在市场上热闹过一阵的“影子银行”问题有点类似。中国金融政策的要诀到今天仍是“窗口指导”。中国的管理者掌握银行的人事权,又通过其掌握了人事权的银行控制融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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