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央行)从12月9日开始允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可转让存单(CD)。可转让存单是基于市场利率自由确定利率水平的商品。中国金融机关一直严格限制银行的存款利率水平。可转让存单的解禁将成为中国走向存款利率自由化的第一步。
中国之前曾允许发行可转让存单,但因相继发生伪造等事件,之后长期禁止发行可转让存单。此次,中国商业银行和政策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发行资格,通过银行间市场来筹措资金的手段将有所增多。
本次确定的可转让存单的每次最低发行额为5千万元。利率将参考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来确定。
作为实现利率自由化改革的一环,中国政府今年7月份曾取消了银行贷款利率下限规定。不过,仍保留着存款利率的上限规定。中国政府希望通过符合市场行情的利率来实现资金筹措手段的多样化,从而为利率的自由化铺平道路。
由于中国存在利率上限规定,存款利率时常低于物价涨幅,存款经常陷入“实际负利率”。因此,存款者倾向于购买利率高的“理财产品”,这成为不经由银行存款和融资的信用中介“影子银行”急速膨胀的原因之一。
由于推进利率自由化将导致银行间的竞争激化,所以必须确立相关制度以保护存款者利益,而存款保险制度的设立将成为下一个课题。中国央行也认为存款利率的自由化可能引发一定程度的混乱,因此计划花时间逐步推进取消对存款上限的规定。
(大越匡洋 北京报道)
版权声明:日本经济新闻社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部分复制,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