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拟为企业设置月60小时加班上限
2017/02/15
日本政府2月14日在首相官邸召开工作方式改革实现会议,提出了对每月加班时间设定60小时上限的政府方案。计划将1年内的最高加班时间压缩至720小时,企业可以根据业务的繁忙和空闲时期来调整加班时间。日本政府打算就该方案获得参加相关会议的日本最大经济团体“经团连”和日本劳动组合总联合会的劳资双方的同意。日本政府计划在2017年内向国会提出劳动标准法修正案,最早将于2019年度开始施行。
安倍强调:“需要劳方和资方切实达成共识。附带惩治措施的加班时间上限的规定以前未能得出结论。”
目前的日本《劳动标准法》规定,每天的劳动时间为8小时,每周为40小时。如果依据该法第36条签署劳资协定(三六协定)的话,将允许企业让员工加班。在这种情况下,规定每月加班时间为45小时,每年为360小时。如果劳资双方签订附带特别条款的三六协定,便可“无限度”加班。
为了改变劳动者的“过劳”现状,日本政府将在《劳动标准法》中明确规定加班的时间上限。如果员工的加班时间超过这一上限,企业就会遭到惩罚。政府方案还规定了三六协定的特例,即年加班时间为720小时,月平均为60小时。加班时间上限规定原则上适用于日本所有行业,对象为管理岗位之外的普通劳动者。
日本政府今后还将讨论应对业务繁忙期的措施。将允许企业在业务集中的时期让员工每月加班60小时以上。如果只加班一个月,最多可以允许加班100小时,与前后一个月平均起来,每月不能超过80小时。劳动者加班超过100小时会增加脑部及心脏疾病带来的过劳死风险,日本政府将避免加班时间超过这一数字。
关于80小时及100小时的加班时间规定,日本在野党在国会上批评其为“过劳死线”。日本劳动组合总联合会也表示反对,因此该规定并未列入此次的方案。但政府解释说,“过劳死的认定标准基于医学依据,为每月加班时间100小时以上”。估计会在3月底制定的工作方式改革总体实行计划中加入这一方针。
出席此次会议的经团连会长榊原定征会后向记者团表示,将有条件地接受劳动时间上限规定。他还同时指出,希望政府先为员工较少的中小企业及日本的国际竞争力着想,然后再“考虑设置加班时间上限应采取的方式”。榊原称,应在具体上限低于每月100小时的范围内进行探讨。
日本劳动组合总联合会会长神津里季生表示,“为劳动时间设置上限很有意义。包括720小时的年加班时间,我们都将积极接受”。不过,关于业务繁忙期的特例,“现阶段给出数字未免太草率”,对此显示出谨慎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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