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为首的中国领导层在10月23日闭幕的四中全会上发布的公报中提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强调将限制政府官员权力的滥用。将明确政府的权限,借助市场的力量寻求提高经济效率。
去年,辽宁省大连市消防局官员先后6次检查一家物流企业,每次都指出“火灾报警器和配送设备距离过近”,并进行了罚款。由于无法移动设备,该公司只能交罚款,但今年在消防部门主管官员发生更换之后,检查戛然而止。
这种所谓“人治”似乎是中国的惯例。臃肿的官僚体制滥用权力,烦杂的审批制度招致了经济的效率低下和贪污。同时还是导致以贫富差距扩大为代表的社会不公平的温床。
习近平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计划减少损害经济的官的干扰。首先已经从通过法律限制地方政府为所欲为的行为着手。
中国领导层今年夏季修订了讨论长达10年之久的《预算法》。其核心是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促使财源筹措行为透明化。同时向面临财政困难的地方政府,提出“中央政府不会提供救助”,敦促地方控制贷款的规模。
一直以来,地方政府领导以最后中央政府将提供救助为期待,在不考虑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不断增加贷款。如果不加强基于法律的监管、遏制贷款不受限制地膨胀,要将已经出现增长放缓的经济在稳定轨道上实现软着陆将非常困难。
习近平政权还希望向国际社会突出力争建立公正市场的改革姿态。但是,由共产党主导推进的“法治”是否将带来以法律为后盾的强权?这种可能性并未消除。
(大越匡洋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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