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于5月6日召开由总理李克强主持的常务会议,部署了2013年经济领域的重点工作。作为利率和汇率等金融制度改革的一环,将建立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中国目前仅允许银行等一部分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境外投资制度将扩大至个人投资者。
中国对跨境资本流动进行严格限制,仅允许被称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的满足一定条件的金融机构在包括香港在内的境外进行投资。在现行制度下,个人只能在这些金融机构取得的投资额度内间接投资外国证券。
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当局此前一直在讨论开放个人境外投资。在国务院正式将其定位为重点工作后,制度设计有望迅速推进。不过,很有可能仍然保留一定资产规模和投资知识等严格限制。
在中国大陆,引导个人资金投向香港股票市场的构想曾在2007年浮出水面,但由于个人对投资风险认识不足等问题令人担忧,结果遭到搁置。开放个人境外投资可能还意在帮助在香港市场上市的中国大陆企业筹措资金。
(大越匡洋 北京报道)
版权声明:日本经济新闻社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部分复制,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