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后依然脆弱?
2017/07/17
中国暂时搁置了金融监管体制的根本改革。7月14、15日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保留了各行业分开管理的监管体制,决定设立负责整体协调的“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因2015年夏季上海股票暴跌等而热议的改革讨论以虎头蛇尾的方式告终,难以承受市场骤变的监管体制被保留。
金融工作会议自1997年以来每5年召开1次。以前的会议做出过加速处理不良债权以及将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公司化的决定。此次的核心内容是在国务院(政府)设立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加深监管部门之间的合作。
中国的金融监管由4个机构负责,即中国人民银行(央行)以及银行(银监会)、保险(保监会)和证券(证监会)。但4个机构之间缺乏相互合作,某日本银行的高管表示:“央行与银监会之间经常下达一些相互矛盾的指导”。长时间负责同一行业的官员还容易与金融机构勾结。
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负责在各机构之间进行协调,目的是修正分开管理的弊端,但具体权限尚不清楚。2013年为实现4个监管机构之间的高层沟通设立了“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或许只是换汤不换药。
金融监管机构的某位官员透露,此次会议原本应该在2016年秋召开,但召开前临时取消,推迟了时间。金融关系人士之间也有很多观点认为,可能是因为过于缺乏实质性内容。
因A股暴跌和2016年初发生的市场混乱,有批判声音表示,分开管理的监管体制跟不上跨多个行业的金融商品开发。“央行吞并3个监管会”、“3个监管会合并”等关于重组的讨论也变得非常热烈,但据政府系研究人员等透露,在2016年春季前后就得出了彻底重组比较困难的结论。
表面上的理由是“法律修订等事务作业太庞大”,但实际是因为遭到了合并后会失去职位和权限的官员反对。中国2013年在金融市场混乱之际也通过设置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敷衍了过去。此次一样没有进行机构重组,危机应对能力依然令人怀疑。
日本经济新闻(中文版:日经中文网)北京 原田逸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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