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拟禁止拖欠社保的外国人居留
2018/11/09
随着日本扩大接纳外国劳动者,日本法务省11月9日确定了将修改更新居留期限时的审查标准的方针。主要内容为,不允许入境日本后拖欠社会保险费的外国人留在日本。
日本法务省将与厚生劳动省共享性质恶劣的欠保信息,对于不交保险费的外国人,将取消居留资格或不予更新居留期限。
目前的审查标准要求,希望更新居留期限或是变更居留资格的外国人需要“履行纳税义务”。出现拖欠保险费等不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仅指出将“作为消极要素进行评价”。计划将审查标准内容修改为,如果出现性质恶劣的不交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将不允许留在日本。滞纳期限和性质恶劣的内容等具体条件将在今后敲定。
在11月9日的众议院法务委员会上,日本法相山下贵司围绕将于2019年4月设立的新居留资格表示,“正在讨论不允许性质恶劣的社会保险费拖欠者留在日本”。山下同时表示,“确保外国人合理运用社会保险制度十分重要”,同时还显示出要把新接纳的外国人的社保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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