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对潜艇的处理方面有先例。对日本领海潜航的潜艇发布执行海上警卫行动的命令所须的内阁决定已于1996年做出,至今依然有效。现在如发生类似事态,海上警备行动的命令可以随时被发出。
日本探讨将这一先例适用于武装集团在尖阁诸岛(中国名:钓鱼岛)登陆、及日本自卫队在日本船舶在公海遭遇到武装集团袭击等事态。此举不需要进行法律的整备,只需内阁决议即可对应。
中国的崛起是动因?
安倍晋三首相决心变更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宪法解释的最大的理由是,日本被卷入的安全保障环境正日趋严峻。中国军事力量的增强及朝鲜的核导弹开发在继续,而美国却因军费的消减存在感下降。对日本而言强化本国的安全保障体制和加大对国际社会的贡献就成了当务之急。
考虑到日本的财政状况和与近邻各国的关系,大规模的增加防卫费这一选择对日本来说是不现实的,此举旨在通过解禁集体自卫权,扩大自卫队的活动提高日本的抑制能力。
安倍首相在记者会上表示,要制定考虑到一切事态没有遗漏的安保法制,以备万全本身将使把日本引向战争的企图失败,强调了通过集体自卫权强化日美同盟提高抑制能力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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