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欧WTO改革案:设定新惩罚条款
2018/11/02
日本经济新闻(中文版:日经中文网)获悉了日本、美国、欧盟(EU)将于11月联合提案的世界贸易组织(WTO)改革方案。针对不向WTO报告就持续实施本国产业优惠政策的国家,将设定新的惩罚条款。如果长期不改正,将被认定为“停止活动国”,剥夺其发言权等,大幅限制活动资格。这一措施指向的是中国。
WTO规定,对于有可能影响贸易的补贴及引入限制措施,成员国有向WTO通报的义务。中国实行对钢铁产业过度补贴的制度,受到国际社会的批评,但中国从2006年起几乎从未提交过关于补贴的报告。
目前WTO的规则是即便不报告也不会受到惩罚,美国指责WTO“功能不健全”。这也是特朗普摆出不惜退出WTO姿态的原因之一。对于此次改革方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代表莱特希泽积极参与,日本和欧盟希望将美国挽留在WTO内,因此联合推出改革方案。
根据提案,被认定为未报告的国家如果在2年之内没有改正,将给予以下处罚:(1)不能担任WTO的委员会主席;(2)在审查各国贸易政策的重要会议上不能提问;(3)提高向WTO缴纳的会费。如果一年之后仍不改正,将被认定为“停止活动国”,在主要会议上的发言机会限定为讨论的最后阶段。商贸人士指出这“实际上接近于停止活动资格”。
日美欧打算邀请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也加入提案,以赢得广泛国家赞同,目标是在2019年内获得批准并生效。
但中国的态度还难以预料。日美欧将改革定位于自由贸易体制的重要举措,而中国反对美国的贸易战,倡导自由贸易的重要性,因此很难反对,但如果中国真的强烈反对的话,提案的前景将变得不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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