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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再提年内达成协议 这次能如愿吗?

201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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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中日印和东盟(ASEAN)等16国在东京都举行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部长级会议。会议发表的《联合新闻声明》表示,“努力在年底前形成一揽子成果”,针对为年内达成妥协而加快谈判的方针达成一致。日本经济产业相世耕弘成也在会议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力争年底达成基本协议”。

   

      联合新闻声明表示“在当前全球贸易面临单边主义挑战的背景下,尽快结束RCEP谈判至关重要”,与日本一起担任联合主席的新加坡的贸工部长陈振声表示,“力争年内达成实质性协议”。

      

各国代表在RCEP部长级会议上合影留念(7月1日、东京新宿区)

 

      今后的日程方面,7月中旬在泰国举行首席谈判官会议时,将讨论关税取消和自由化规则。8月底将在新加坡再次举行部长级会议,意在整理交由政治判断的条款,汇总为“一揽子”成果,以在最早11月举行的首脑会谈上达成协议。

  

      如果RCEP达成协议,将诞生覆盖世界人口约一半、国内生产总值(GDP)和贸易额约3成的自由贸易区。规模超过11国参加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在企业进军海外等方面,将给日本带来巨大利益。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也呼吁称“将打造自由而遵守规则的公平市场”。RCEP如果达成协议还将对加强保护主义的美国形成牵制。

  

      在美国退出TPP之后,日本一直在推动TPP11走向生效。如果通过TPP实现较高水平的自由化,并与新兴市场国家保持一致步调,在推动RCEP时,也容易向中国和印度等提出高水平的自由化框架。

  

      有分析认为,中国出于对抗采取保护主义的美国特朗普政权等目的,对RCEP达成协议持积极态度。不过,要实现这一目标还面临诸多课题。

  

      课题堆积如山

 

      RCEP已经过5年多的谈判,但在全部18个领域里只有2个领域汇总出结果,在个别条款上,各国的对立依然存在,而现在距离达成协议的目标时间(11月)只剩下约4个月。不管在贸易额等规模上有多大,如果自由化水平较低,成员国获益将变得非常有限。因此,需要通过充实的内容来尽早达成协议。

     

      RCEP的谈判始于2013年。在2015、2016年都曾希望年内达成协议,但在自由化水平上的分歧难以消除,以两次延期到第二年。

       

      一直难以达成协议的原因是对自由化持谨慎态度的中国、印度,以及发展中国家老挝等也参加谈判。日本的想法是“尽管不要求达到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的水平,但需要RCEP也有一定程度的内容”(日本经济产业省官员),在立场上就与优先考虑达成协议的东盟各国存在分歧。

   

      在电子商务方面,日本和澳大利亚要求实现跨境数据的自由流通,而中国则主张应由国家进行数据管理。在知识产权方面,日本要求严格取缔盗版,与希望构建宽松规则的印度等形成明显对立。

   

      在人员流动方面,为推动IT人才走向海外,印度要求实现高度的自由化,这与重视保护国内就业的东盟国家存在意见分歧。“虽说是自由贸易,日本和中国等考虑的完全不是一回事”(日本政府人士)。

   

      日本在2017年11月的RCEP首脑会议上显示出谨慎态度,但在今年3月的部长级会议上,经济产业相世耕弘成转变方针,称“支持东盟在年内结束谈判的意向”。在本次会议上表示“尽管目标是高质量,但也准备考虑灵活性”。允许发展中国家在生效后一定期限内采取过渡措施等,倾向于按照这一方针达成协议。

   

      不过,如果想做“自由贸易的旗手”,就不能轻视协议的内容。因为RCEP达成协议将形成对美国的牵制。为了在特朗普视为问题的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方面将中国卷入其中,同时推动美国回归多边贸易体制,这就需要确保一定程度的自由化水平。

          

      另一方面,亚洲国家的谈判代表也有人报怨“如果没有(要求过高的)日本,RCEP就会达成协议”。

        

      东盟各国将在2019年迎来密集政治日程。泰国2019年2月将举行军政府还政于民的选举,印尼也将在4月举行总统大选。如果不能在年内达成协议,又将面临被搁置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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