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中央银行(ECB)执行董事会成员伯努瓦·克雷日前在接受日本经济新闻(中文版:日经中文网)采访时预测称,欧盟(EU)正在讨论的银行业统一监管的“全面落实要等到2014年”。统一意见和完成事务性手续需要花费较长时间,与原定时间相比,最多推迟1年时间的可能性很大。克雷此外还强调称,作为该计划的焦点,在购买南欧国家国债时“将附加严格条件”,救助对象国将承担进行财政重建的义务。
欧盟 EU在6月的首脑会议上已经就由欧洲央行统一对欧元区所有银行进行监督事宜达成基本协议。在该计划实施后,将更容易掌握在多个国家开展业务的银行的资产情况。该计划原预定明2013年1月起实施。
不过,针对欧盟执行机构欧盟委员会向各国提出的对区域内达6000家的所有银行进行统一监管的方案,德国政府则主张应该对监管对象限定为大型银行。双方意见存在分歧。
克雷表示“(统一监管)有望在明2013年初期开始着手”,暗示双方的鸿沟正在得到弥合。虽然比原定时间有所推迟,但克雷强调称,到2014年欧洲央行ECB将于2014年建立统一监管区域内主要银行的机制。
多名国际金融相关人士表示,在东京举办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年会期间,德国政府和欧洲央行ECB进行了多轮磋商。
在听取德国政府的主张后,欧洲各国政府和央行正在就将银行业统一监管对象在当前限定为大型银行进行磋商。对于中小银行,各国将仍然保留监管职能,但在明显出现资产恶化和金融市场出现动荡风险等情况之际,将需要向欧洲央行报告,这种机制的方案目前最为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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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川省吾 柏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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