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家公务员减薪特例法案》于2月29日上午的日本参院全体会议上以多数票赞成获得通过。2011年度(2011年4月~2012年3月)将追溯到11年4月较2010平均减薪0.23%。2012~2013年度,将减薪7.8%。减薪所得资金的约6000亿日元将用于东日本大地震的重建财源。关于地方公务员的薪金,特例法案附则中规定,地方政府应“自主采取适当应对措施”。考虑到自卫队员在地震中的活动,自卫队减薪时间将延后半年。
围绕国家公务员减薪方案,日本政府于去年没有发布人事院劝告,而是出台了平均减薪7.8%的方针。对此,自民、公明两党认为此举可能违反宪法,因而主张在发布人事院劝告的基础上将减薪幅度定为7.8%。民主、自民和公明3党经过磋商,决定在自民、公明方案的基础上实施减薪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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