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松大辅:日本在共享经济上有机会
2017/12/06
日本共享经济协会代表理事 重松大辅:日本于2016年1月成立了“共享经济协会”,目前约有220家公司和团体加盟。共享经济属于新兴领域,涉足企业中初创公司居多。规则的制定方面,相比游说政府机构和政治家,各公司携手制定规则效率更高,此外从提高知名度的角度出发,也有必要制定大的框架。
日本共享经济协会代表理事 重松大辅 |
关于我们的协会取得的成果方面,6月份出台了《住宅住宿事业法》。在日本政府的“共享经济讨论会议”上推进讨论,还在日本内阁官房内设立了“共享经济促进室”。将共享经济作为一项国家战略加以明确这一意义重大。
共享经济是全球性的潮流,无法阻挡。传统企业也不得不采取应对措施。我上个月前往荷兰,了解了共享经济的实际发展情况。当地的大型出租车公司同时提供普通出租车服务和拼车服务,大型物流公司也在活用共享经济。日本也应该活用共享经济,提高经济效率和促进需求扩大。
在共享经济领域,目前中国的行动十分突出。资金的筹集方式、速度感以及政府的扶持力度等都显然与日本不同。我觉得,在感受到威胁的同时,日本还是有机会的。
日本作为少子老龄化的“问题先进国”的状况反而是一股东风。在日本地方城市,由于税收的减少和人口稀少,生活基础设施的维持成为课题。经常听说有的地区投入税收维持公交运营,但这已经接近极限。在这些地区,拼车将成为有效的解决方法。
民宿也有助于吸引游客。不过,也有的地区因外国游客的增加而引发问题。例如京都就是如此。因此,有必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灵活制定规则。
规则的制定方面,最近基于共享经济讨论会议讨论结果的认证制度开始启动。这是结合行业自主规则与法律规定双方的优点,以保护用户权益的新机制。
由于共享经济的变化速度很快,以法律确定细规的方法并不适用。在遵守保护用户原则的基础上,有必要加速计划、实施、评估、改善这一循环。此外企业方面有必要承担纳税和缴纳保险的义务。透明性高、易于理解的规则是用户增加的重要前提。
本采访记者为日本经济新闻(中文版:日经中文网)奥平和行
重松大辅:2000年早稻田大学法法学院毕业后进入NTT东日本公司。2014年成立闲置空间中介公司SpaceMarket,任代表董事CEO,现年4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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