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眼(246)民主之恶?
2018/12/06
比方说,如果台湾这次的公投,有一条是说「不分年龄,性别,只要有台湾的身份証的台湾居民,都可以得到台币现金一万元」。你认为,这种公投,会不过吗?当然不会。但对公共财政的影响,会有多大?一般有资格投票的人,可以回答吗?
所以,台湾于2018年的九合一投票捆绑了关于同婚的公投,结果反同势力得到七百多万票,反对以「修民法」的方式,去令同性恋者得到婚权,企图以民主的结果,压过司法的决定,这样的事情,看起来,有人会觉得很对,很合理。但联合国非政府组织公共资讯部(DPI/NGO)执委会主席纳兹(Bruce Knotts)近日访台,今天公开批评此事说,「人权永远不应该付诸表决」。
纳兹台湾发表演说,严厉地批评台湾是次九合一大选捆乡公投,以「民主程序判断一群人是否应该享有法律规定的平等保护」,可以有很多可怕的结果:「1930年代的德国也曾经出现这样的场景」。因当时的德国国会通过「纽伦堡法案」,剥夺犹太人的公民权,犹太人此后不能选举、教书、从军、担任公职,也被禁止与亚利安人通婚等,最终导致超过600万犹太人,以及400万的同志、吉普赛人与异议份子死亡。
这令我想起《王牌大律师》第二辑中,古美门为了已被媒体判了死刑的保险金艳女杀人犯安藤贵和辩护时的一段说话,指媒体已令民意觉得安藤应要判死,那这些庭内以专业训练判定人类是否有罪的检察官,何苦需要读这府多书?
古美门说:「要是把民主主义带上法庭的话,司法就完了。……真正的恶魔,正是无限膨胀的民意,是坚信自己是善人,但是对落入水沟的肮脏野狗进行群殴的善良的人民。但这世界上,也有愿意伸手救助那些落入水沟的野狗的笨蛋。要是民意想判一个人死刑,那就判吧,因为说到底这一系列官司,不过就是一场以绞死讨厌鬼为目的的国民运动,为了给自己无聊的人生消愁解闷的运动。你们五位大法官到底是为了什么坐在那里的?如果民意可以决定一切,那就不需要这种拘泥于形式的建筑和郑重的手续。下判决的,绝不是国民的调查问卷,而是我国学识渊博的你们五位!请你们秉持作为司法顶尖人士的信念,进行判断。」
司法不应有无上的权威,民主也不是。我们得要接受,大部份人类都是没有能力在投票时很理性的决定的。只要我们接受了这一点,我们就会接受民主制度是有问题的制度。民主制度有问题,不等如我们要推翻。以民主制度剥夺少数人的平等权利,身为负责任的知识份子都应该简单扼要的提出。台湾人的集体智慧,正在经历一个很大的测试。
健吾 简历
80年生,香港专栏作家、香港商业电台节目《光明顶》、《903国民教育》主持,香港中文大学日本研究学系及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讲师。著书超过二十七本,主力研究日本东亚流行文化软实力及多元性别关系等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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