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邦富的日本管窺(153)中日居民明年起将面对全球征税新常态
2017/06/23
日经中文网特约撰稿人 莫邦富: CRS这个英文缩语正在为中日两国富裕阶层所迅速认识。随着对这个词的认识的加深,许多人为之颤抖。
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即“统一报告标准”,是由G20委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制定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已经有100多个国家签署了《多边自动情报交换协议》,签署国之间将会主动进行涉税理由的信息交换。这是国际税务历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是在G20推动、OECD主导下建立起来的新的国际税务秩序。
有人形容,这个CRS一经推出便在全球富豪与金融机构间引发了血雨腥风。所以,有人把CRS直接解释为“全球征税”的基础工程。
中国和日本都是CRS签署国,但是这个全球征税的对象并不局限于行走在中日两国之间的人士。根据CRS的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时间表,今年即2017年起已经有英国、德国、法国、希腊、保加利亚、捷克、匈牙利、冰岛、韩国、南非等50国开始交换CRS信息了。而包括中国(包括香港、澳门)、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智利、新加坡、瑞士、巴西、沙特阿拉伯等在内的50国将从2018年开始交换CRS信息。
CRS需要申报的金融机构有存款机构(各种接受存款的银行或类似机构)、托管机构(过去的三年替持他人“金融资产”且金融资产和服务的相关收入超过总收入的20%的托管机构)、投资实体(为客户或代表客户进行投资业务的机构)、特定保险机构(从事有现金解约价值的保险业务和年金业务的保险公司)。
CRS需要申报的金融资产为公司股票、合伙或信托权益、现金、各类债券、大宗商品、保险或年金合约等。但是,不动产等实物资产不属于金融资产范畴,不必上报。
换言之,到2018年底,中日公民的金融资产都会透明化,原有的隐私结构将会失效,个人全球收入信息将呈现于中日两国税务机关面前。这样便会出现以下的可能性:信息可能会被全面收集,也可能会被司法机关所利用,没有合规申报的资产,未来将会引发的让人担忧的税务合规问题。
面对即将出现的全球征税这一新常态,曾经有人提出富人们可以通过在海外设立家族信托来规避风险。中国国内私人银行在过去几年喜欢推这种家族信托理财产品,也是基于这个原因。
但是,据中国国内最早取得认证私人银行家(CPB)资格的专业律师之一、上海承以信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蔡昶律师说:“CRS规定,已设立的家族信托有关信息也要被披露。这一条非常厉害,包括家族信托的委托人(即财产授予人)、保护人、受托人(信托机构)、受益人,都在被披露之列。”
蔡昶律师认为CRS冲破了传统的离岸生态,个人财富将会在阳光下进行重组,也会带来个人境外财富架构筹划的新契机,今后会有更多人来关注财富保全和传承的系统性学问,大额保险、海内外信托、海外的离岸公司构架的系统性运用、以及移民国籍地选择及居住地时间策划等,都是意图成为低税赋地区的“税务居民”的很多富人们急迫需要了解的内容。
莫邦富 简历
上海出生。曾下乡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上海外国语大学日语专业毕业后,曾在该校任教。1985年留学日本,在日 本读完硕士、博士课程。现在是旅居日本的华人作家、评论家。著有《新华侨》、《蛇头》、《解读中国全省事典》、《获得世界市场第一的顾客战略》等50多部日文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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