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尼发表的信息中写着索尼与中国企业之间就出售该工厂“签订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但不知为什么没有提到任何关于出售时间的信息。在通常的谈判中,时间没确定的情况下,即使不确定也会给出大概的时间,这才是正常的信息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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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索尼广州工厂内罢工的员工 |
实际上,索尼在公开该信息一周前的10月31日宣布向村田制作所出售电池业务时,就详细记述“力争在2017年4月上旬完成本次交易”,简单明确地向投资者进行了说明。
不清楚工厂什么时候出售,只是突然被通知了“要出售”这个事实,从中国员工的角度来看,感到巨大的不安也是情有可原的。关系人士表示“事情就是从这里开始搞砸的”。
关于没有明确注明出售时间一事,索尼只解释说“完成时间尚未确定”。不过,推进重组的索尼急于公布能让投资者认可的出售方案是理所当然的。很可能是一味追求速度招致了这一结果。
支付的是“和解金”,不是“补偿金” 关于事态平息后的应对,说法也不一致。索尼东京总部的网站上就本次事件平息的过程表示,“经过与员工方面持续进行交涉,决定不进行经济补偿”。虽然索尼要出售广州工厂,但只是把雇主换成了中国企业,中国企业会继续雇用员工,因此根据中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无需给予经济补偿。
但事实与索尼方面的说明不同。实际上似乎是中国员工更占优势。
持续两周的罢工逐渐给索尼造成打击,索尼方面提出了和解方案,向工人保证,只要复工,这两周时间不会被视为旷工,而是作为正常出勤处理,并向所有员工支付每人最多1000元。这相当于该工厂年轻员工半个月的工资。
这样,通过支付法律程序上无需支付的“补偿金”,从11月25日开始,4000名员工逐渐开始复工,此次的索尼工厂罢工事件才大致告一段落。
该工厂的一名男性员工(26岁)介绍了复工的理由,称“总之希望有补偿金,因此没打算停止罢工。(对于此次的和解方案)还算满意”。另一位20多岁的男性员工还表示,“这两个星期精神上很累。已经拿到钱了,打算近期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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