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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追剿潜逃贪腐官员也常态化

201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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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受贿和贪污等非法手段敛财,然后携资产和家人一起逃亡境外的中国前官员和国有企业高管正相继回国。此前,中国政府发出通告称只要在2014年12月之前投案自首即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据称在这一追逃行动中,先后有超过200人自首。中国领导层正通过与境外各国和地区的合作加强追逃行动,这似乎使得很多逃亡贪腐官员等认为第一时间回国自首才是上策。

从逃亡地美国返回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的辽宁省凤城市原市委书记王国强(图中,2014年12月22日,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委员会提供)
  “在美国,每天都处在一种恐惧的状态当中,也没有正常的生活”,2014年12月下旬,从美国返回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的辽宁省凤城市原市委书记王国强(54岁)向中国纪检监察机关递交了自首书,对于外逃期间的心理他这样描述。

  2012年,时任凤城市市委书记的王国强携带被认为高达2亿元的非法钱财逃亡到美国。其家人事前已经移居美国。由于中美之间没有签署罪犯引渡条约,因此王国强当时认为:“美国似乎是一个天堂,可以庇护我”。

  中国政府2014年7月启动了力争追捕外逃官员和追回赃款的“猎狐行动”。作为其中一环,提出只要在同年12月1日之前提出自首,将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提出自首并办理完回国手续的人正陆续回到中国。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2014年11月在北京召开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峰会上呼吁各国首脑提供协助,并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今后APEC成员国的搜查当局将共享信息。中国政府将于近期汇总外逃人员名单并发给各国。

  据中国公安机关统计,自“猎狐行动”启动以来,有231人自首。其中,已在海外生活10年以上的人达到32人。另据中国人民银行(央行)统计,自1990年代中期起,逃亡境外的官员和国有企业职员超过1万6千人,携带至境外的资产总额达到8千亿元。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也做了统计。据称,外逃的前官员和国有企业高管每人平均带走1亿元赃款。逃亡目的地各不相同,在已自首和回国的人员中,既有人在泰国居住了11年的,更有人逃到了尚无供电的非洲村落。

 设定自首期限的追逃行动已告段落,但中国对外逃人员的追捕在2015年仍将继续。中国政府已相继与法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主要逃亡目的地的政府和当局就追回赃款达成了共识。其内容是承诺将赃款的一部分给予该国,以在扣押赃款方面换取协助。中国领导层希望借此对在职官员等的外逃构成震慑。

      (森安健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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