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提前实施新型肺炎列为“指定感染症”
2020/01/31
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1月31日上午的众议院预算委员会上,就以中国为中心扩散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宣布将《感染症法》规定的“指定感染症”政令的施行提前至2月1日。日本原定2月7日起施行,但是由于世界卫生组织(WHO)宣布新型肺炎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以决定提前施行。
关于“指定感染症”政令的施行,安倍表示,“如果欲入境我国的人患有该传染病,将拒绝入境。在无法确认感染的情况下,为了强化入境管理,也将迅速讨论运用”。
日本首相安倍晋三1月31日在众议院预算委员会就新型肺炎答辩 |
列为“指定感染症”后,可以采取强制患者入院、限制继续工作等措施。例如,外国游客以医药费负担为由拒绝入院等情况下,可以使用公费采取入院措施。
此次是2014年的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之后,日本第5次将特定传染病列为“指定感染症”。在非典(SARS)等过去4次的指定中,由于日本国内未出现感染病例,所以并未实际采取这样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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