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决定,拒绝向廉价航空公司捷星香港发放营业牌照。捷星香港的大股东为澳洲航空和中国东方航空,因此特区政府认为,其航线开设和运费的决定权实质上由香港以外的企业掌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向航空公司发放牌照的条件是“以香港为主要营业地”。香港空运牌照局认为,捷星香港无法独立于境外2家股东做出决定,决定驳回牌照申请。
捷星香港发表声明表示感到极为失望,正考虑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应对措施。
澳洲航空和东方航空于2012年3月对半出资,宣布成立捷星香港,并于2013年申请营业牌照。但国泰航空等以香港为基地的航空公司表示反对,认为捷星香港实质上是澳大利亚企业。为了增加获牌的胜算,捷星香港增加了港资比例,接受“澳门赌王”何鸿燊家族旗下的香港综合企业信德集团的出资。
在香港的廉航市场上,香港快运航空(HK Express Airways)转型为廉价航空,捷星日本也已经开通香港至日本成田航线。
日本经济新闻(中文版:日经中文网)粟井康夫 香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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