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钓鱼岛问题重拾“搁置争议”了吗?
2018/05/22
据2016年10月12日《朝日新闻》 电子版报道:在北京举行的各国军队高官讨论安全保障问题的“香山论坛”上,太平洋安全合作理事会(CSCAP)中国委员会的钱利华副会长(少将,即上文提到的钱利华)在2016年10月12日接受记者有关当时正在进行谈判的中日“海空联络机制”的采访时指出:在适用范围方面有许多政治问题,因为钓鱼岛的归属问题没有解决。
2017年12月5至6日,第八轮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在上海市举行,在这轮谈判中,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日本外务省2017年12月6日宣布,和中国讨论海洋问题的“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关于避免围绕尖阁诸岛(中国称“钓鱼岛”)等东海偶发性冲突、在防卫部门间设置“海空联络机制”,“为建立并启动运用(该机制)取得了积极进展”。 据悉,12月5日、6日举行的“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中,双方达成妥协,敲定机制内容不涉及地理上的运用范围。日本媒体纷纷认为之所以能够解决争端,是一种“政治性的解决”,也就是搁置了钓鱼岛的主权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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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9至20日,第九轮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在日本仙台举行。双方就防务部门海空联络机制的建立和尽早启动取得了进一步进展,同意加快有关准备工作。
经过这长达十年的研判,中日“海空联络机制”终于得以启动,而双方能够达到共识的最根本原因就是搁置了钓鱼岛水域的主权争议,在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耿爽5月7日于北京主持的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提问,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和李克强总理将就海空联络机制达成协议,以避免海空意外事件。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耿爽回应表示,中日双方在东海危机管控问题上的目标是一致的。建立海空联络机制有助于双方增进互信,管控分歧,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当前两国相关部门正为启动该机制加快相关准备工作。”
耿爽还指出:我理解这个机制是规定双方舰船与飞机的联络方法,并没有规定适用的地理范围。
如果主要针对东海区域的“海空联络机制”没有规定适用的地理范围,实质上就是在此机制的运用上搁置的钓鱼岛的主权争议。
至于中日在钓鱼岛主权争议上是否存在过“搁置共识”,中日间存在着不同看法。中国始终认为存在“主权搁置”的共识,而日本方面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在日本政府的公开见解是: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根本不存在围绕钓鱼岛要解决的领有权问题,中日间没有“搁置共识”。
1972年,时任日本首相的田中角荣与中国总理周恩来在进行有关中日关系正常化交涉时,周恩来提出了在钓鱼岛问题上“搁置争议”的提议,据有些报道,当时田中角荣表示同意,以后这个问题就成为双方的“相互理解事项”,但是没有记录在文件中。
而对于这个问题,2013年的日经中文网是这样报道的:“当年9月27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下午4点前后起举行了第3次会谈。首先提出这个问题的是田中。
‘贵国如何看待尖阁诸岛?对此已有很多人向我提出建议。’
对此,周恩来回答称:‘这个问题我这次不想谈,现在谈没有好处’,‘就因为在那里海底发现了石油,台湾把它大作文章,现在美国也要作文章,把这个问题搞得很大。’
在日本公布的外交文件中,两国领导人针对此问题的谈话到此结束。
但是,中国方面则主张有关该问题的对话还没有结束。而其根据则是张香山的回忆录。张香山曾作为中国外交部顾问而深入参与中日邦交正常化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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