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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钓鱼岛问题重拾“搁置争议”了吗?

201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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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深度观察

  日经中文网特约撰稿人 张石:日本首相安倍晋三5月9日与访日的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举行会谈,就为避免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日本自卫队在东海等区域发生偶发性冲突,启用防务部门间相互通报的“海空联络机制”达成正式协议,该机制6月8日开始运用。这个机制的运用范围排除了地理概念,也就是说在东海的钓鱼岛(日本称“尖阁诸岛”)水域也适用。中日双方能够经过10年的谈判终于达成共识,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搁置了钓鱼岛主权争议。

 

尖阁诸岛(中国名:钓鱼岛)(2012年,kyodo)

 

  据悉,中日间已经敲定的“海空联络机制”的主要内容为:1、两国防务部门定期举行局长级、处长级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局长级或副局长级年会及轮流举办处长级专业会议,研究这一机制的运用状况和技术改善等问题。

 

  2、中国海军、空军官员和日本海上自卫队、航空自卫队之间设置专用联络热线,以便在双方处于紧急状态时防卫部门干部互相联络。

 

  3、确定日本自卫队和中国军舰、飞机等一旦相互接近时,直接通信所采取的无线电频率以及使用英文联络的方法等,确认将遵守日本与美国、中国等在海洋偶然相遇时的行动准则(CUES)。

 

  2007年,时任日本首相的安倍晋三和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就建立“海空联络机制”达成共识,两国从2008年开始了协议,2012年5月15日至16日,第一轮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在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举行, 双方一致同意要充分利用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平台,加强中日间各方面海上问题的对话与交流,管控矛盾,妥善处理有关问题,但同年9月因日本政府将钓鱼岛“国有化”,协议中断。

 

  2014年,由日本前首相福田康夫牵线搭桥,该协议重启,于2014年9月23日至24日,在中国青岛市举行了第二轮磋商,双方就东海有关问题及海上合作交换了意见,并原则同意重新启动中日防务部门海上联络机制磋商;2015年1月22日,第三轮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在日本横滨市举行,就防务部门海空联络机制及有关技术性问题进行了协商,达成了一定共识;2015年12月7至8日 ,第四轮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在中国福建省厦门市举行,就早日启动海空联络机制进行了沟通,同意继续就此进行协商;2016年9月14至15日,第五轮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在日本广岛举行,双方同意加快中日防务部门海空联络机制磋商进程,尽早举行第六轮专家组磋商;2016年12月7至9日,第六轮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在海南省海口市举行,就继续商讨建立旨在避免偶发性冲突的“海空联络机制”达成共识;2017年6月29至30日,第七轮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在日本福冈举行,双方同意尽早启动防务部门海空联络机制,并同意进一步推进防务交流。

 

  但是在谈判中,中日围绕该机制运用范围是否包括中日都主张拥有主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周边领海和领空上存在对立,以日本外务省国际法局为中心,要求明确写入“领空、领海不属于对象范围”的呼声很高,政府相关人士也指出“主权问题不能让步”。

 

  另一方面,中方则要求不明文规定该机制的运用范围,还希望讨论钓鱼岛周边避免冲突的应有方式。这显然是意在加强对钓鱼岛的主权主张,如果钓鱼岛周边海域排除在运用对象范围之外,就等于承认了日本对钓鱼岛的主权,承认了那是日本的领土,。

 

  2016年12月11日,中国《参考消息》网介绍说:中国国防部外事办公室前主任钱利华2016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2年基本达成了协议,但日本去年又提出运用范围的问题。把磋商陷入胶着状态归咎于日方。如按照上面的报道,日方提出有关应用范围的问题,是在2015年,在2015年以后,围绕这个问题的中日谈判一直处于胶着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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