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5月21日公布称,在一定程度上允许地方政府直接发行债券,在上海、北京和浙江等10个地区启动试点工作。中国原则上禁止地方债的发行,这导致受财政问题困扰的地方政府通过旗下被称为融资平台的投资公司不断扩大“隐形债务”。上述举措的意图是尝试性地允许地方债的发行,以推动地方财政的透明化。
获准直接发债的地区除了上海、北京、深圳和青岛4市之外,还包括浙江、广东、江苏、山东、江西5省与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直以来中国将地方财政置于中央政府管理之下,原则上由财政部代办地方债的发行。
自2011年起开始允许一部分地方政府直接发债,但采取了本息偿还手续由财政部代办的形式。而在此次的试点地区,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地方政府将可自行组织本地区债券发行、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
发行规模并未透露,但2014年年内发行的债券年限预计为5年、7年、10年。
在中国,财源集中于中央,地方政府存在慢性的财源不足。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地方政府往往依靠出售土地使用权和基于旗下融资平台的“隐形债务”来筹集基础设施建设等所需资金。
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直接或间接负有责任的贷款的余额达到近18万亿元,在2年半时间里增加了约70%。中国政府为了促使地方财政走向透明化、抑制债务膨胀,提出了放宽地方债发行制度的方针。
(大越匡洋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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