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10月10日表示近日印发了《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推进债权转股权。中国希望减少企业背负的过度债务负担,促进互为表里的银行不良贷款的处理。
根据意见,关于债权转股权对象的企业列举了3个类型: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但债务过高、扭亏无望的“僵尸企业”不在对象之内。
10日举行记者会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维良表示,政府不会强行要求银行和企业开展债转股。成为债转股对象的企业将减轻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等。
不过,围绕债转股,中国领导层内部似乎也存在慎重看法,认为只不过是推迟了问题的解决。5月《人民日报》头版刊登了署名“权威人士”的匿名采访。报道被认为体现了接近习近平的人物的想法,文章称,“我们强调要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但对那些确实无法救的企业,该关闭的就坚决关闭,该破产的要依法破产,不要动辄搞“债转股”,不要搞“拉郎配”式重组,那样成本太高,自欺欺人,早晚是个大包袱”,显示出慎重姿态。
日本经济新闻(中文版:日经中文网)原田逸策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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