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地资本的汽车专卖店要求外资企业支付巨额销售奖金的趋势正在扩大。认为被汽车企业违规强制接受了较高的销售目标和库存,结果导致经营出现恶化,因此要求获得“补偿”。为了平息事态,德国宝马(BMW)已同意支付总额约1千亿日元奖金。日产汽车等日系车企也不得不采取应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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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的一家广东专卖店 |
在中国,此前车企采取的惯例是根据专卖店对销售目标的达成度,在期末向其支付销售奖金。专卖店之所以开始要求更多“补偿”,是因为新车销售增长放缓,背负库存的专卖店的经营出现了恶化。
在专卖店一方,由全国专卖店组成的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成为与汽车企业交涉的窗口。要求各企业支付的金额分别达到总额数百亿日元左右,汽车企业方面异口同声称“这是不合理的高要求”,感到困惑。
要求的矛头仅限于外资企业,有观点认为这有可能是打击外资的新行动。各车企表示不清楚如果谈判决裂,今后在华业务将遭受什么样的政治压力,越来越感到担忧。
在进驻中国的欧洲企业中,宝马于1月决定同意支付总额51亿元的“补偿金”。发布这一消息的是中国汽车流通协会。随后,宝马以外的专卖店也开始表达不满,问题出现扩大。
德国梅赛德斯·奔驰、瑞典沃尔沃已决定支付补偿金,而日系车企中,日产旗下的中国合资公司“东风日产”于1月下旬决定支付数百亿日元。而运营日产高级品牌车的“英菲尼迪”也将追随这一方针。同时,本田旗下的中国合资公司也已开始讨论支付补偿金。
此外,在华市场份额最大的德国大众、丰田旗下中国合资公司一汽丰田、法国雷诺旗下中国合资公司东风雷诺、韩国现代汽车等其他外资企业也不约而同在私下与专卖店方面展开了交涉。
专卖店方面要求汽车企业为每台新车支付1千~4千元左右的高额“销售奖金”。已决定支付的企业均以总额200亿~1千亿日元左右的高昂补偿金达成协议。今后,如果问题波及更多企业,外资企业支付的“补偿金”合计有可能达到数千亿日元左右。
1月中旬,部分专卖店在人民网刊文批评雷诺,批评外资企业的舆论正在形成。
2014年8月,中国当局认为日本12家汽车零部件厂商等违反《反垄断法》,展开了调查,要求其中10家公司支付合计约12亿元罚款。同年9月,认为大众和美国克莱斯勒违规抬高零部件价格等,启动了调查,最终合计处以约3亿元罚款。
上述所有行动的对象都是外资企业,中国汽车厂商并未成为《反垄断法》调查和“补偿金”要求的目标。对于《反垄断法》的运用,中国政府强调公正透明。
(中村裕 广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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