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巴斯在华被判支付3077万美元赔偿
2018/08/08
奥林巴斯8月7日发布消息称,围绕其中国法人与中国咨询公司安平泰的诉讼纠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奥林巴斯支付约3077万美元损害赔偿。
奥林巴斯副社长竹内康雄在财报说明会上(8月7日,东京证券交易所) |
2014年,奥林巴斯的中国法人为解决相机生产子公司与深圳市海关的税务纠纷,与咨询公司安平泰签订合约。作为解决税务问题的回报,奥林巴斯除了向安平泰支付约4亿日元佣金外,还把2栋员工宿舍楼借给安平泰。安平泰2016年提起诉讼,主张2013年与奥林巴斯签署了转让2栋员工宿舍楼的备忘录。
在诉讼中,安平泰要求奥林巴斯支付约46亿日元的损害赔偿。法院最终判决安平泰向奥林巴斯返还宿舍楼。奥林巴斯计划上诉。
奥林巴斯同一天宣布下调2018财年(截至2019年3月)的合并业绩预期。除了在中国的诉讼费用外,还将计提因2011年曝光的会计造假问题6家信托银行提出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奥林巴斯把营业利润预期下调了约3成,减至580亿日元,把净利润预期下调至400亿日元。
围绕奥林巴斯中国法人与安平泰之间的合约,2015年被爆出涉嫌存在行贿,奥林巴斯通过社外董事和外部律师实施了内部调查。2016年发布调查报告称,“虽然无法完全消除行贿嫌疑,不过不认为存在违反中美日法律的行为”。
版权声明:日本经济新闻社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部分复制,违者必究。
报道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