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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整备

201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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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府决定3年内在北京、上海和广州设立处理知识产权相关案件的知识产权法院。最早将于2015年春季设立。在中国,知识产权相关诉讼案件不断增多,中国政府希望通过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来迅速处理相关诉讼。此外还将培养掌握知识产权相关专业知识的法官。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表决通过了《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新华社报道了相关消息。

      决定表示,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根据决定,不服国务院行政部门待定或者决定而提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

 
      关于著作权、商标等知识产权民事诉讼,将由知识产权法院所在市的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进行行政判决、裁定。相关上诉案件,再由各市的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则由知识产权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决定还提出培养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人才,提高办案质量的方针。

      关于在北京等3个城市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理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应充分考虑中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选择专利类案件相对集中、审判工作基础较好的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在中国,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知识产权相关的诉讼案件急剧增多。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地方法院1年内审理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件数方面,2013年为8万8583件,猛增至2009年的3倍左右。

      1993年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全国首个知识产权审判法庭。之后,全国的法院设置了400多个知识产权庭,但是法院方面的处理能力跟不上诉讼案件的增长步伐。另外还存在诉讼处理耗时较长和法官缺乏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等众多问题,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成为当务之急。

      另外,由于中国对专利保护的忽视招致了国际社会的强烈批评,中国政府此举还有宣传司法制度改革,进而促进外国企业进入中国的目的。

      此外,在中国与其他国家的自由贸易协定(FTA)和投资保护协定谈判中,被发达国家要求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的情况也多次发生。中国希望通过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来推动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自贸协定的缔结。

      (岛田学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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