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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托产品余额占GDP的约20%

201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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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面向个人投资者的高收益率商品——“理财产品”正持续膨胀。作为代表性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截至2013年底的资产余额比上年底增长46%,达到10.91万亿元,已达到名义国内生产总值(GDP)的约20%。通过信托产品筹措的资金很多都被投向风险很高的开发项目。出于对债务违约的担忧,其增长已开始放缓。

 

  中国政府下属智库中国社会科学院于去年10月发布推算数据称,中国处于银行存贷业务之外的“影子银行”的规模截至2012年底达到20.5万亿元。从信托产品截至同一时间的余额(7万亿4700亿元)来看,信托产品已是中国影子银行的核心构成。

  信托产品是由信托公司向个人筹集资金,然后向企业和开发项目提供投融资。投融资对象很多都是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的民营采煤公司和房地产开发企业。

  信托产品收益率一般达到每年7~10%左右,高于在短期金融市场和债券市场进行投资的其它理财产品。以高收益率为宣传口号,持续迅速增长,到2012年底,其资产余额已经超过保险。

 但在2月12日,投资于山西省一家煤炭企业的理财产品在到期之前未能向投资者支付本金和利息,兑付遭到拖延。此外,投资于该省另外一家煤炭企业的信托产品在1月下旬在最后关头才避免了债务违约。

  据中国信托业协会统计显示,到期兑付时发生某些问题的信托产品在2012年达到约200亿元。中国信托业协会专家理事周小明表示,2013年金额进一步增加,但最终均得到了解决,投资者并未遭受损失。但债务违约的风险正在增强。

 信托产品大部分不保证本金安全,即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信托公司也不承担法律责任。不过此前曾有信托公司承担损失的情况,例如去年夏季,陕西省国际信托公司代替投资对象企业向个人投资者支付了信托产品的本金和利息。

  信托公司和销售公司承担损失,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作为主要投资者的个人的道德风险。信托公司在会计上计提的赔偿准备金和纯资产的合计额仅占信托资产整体的约2.4%。在信托产品余额迅速增加的同时,信托公司承担损失的能力却很有限。(土居伦之 上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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