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理财产品风险最大
2017/03/14
吴晓灵:其实我在很多场合都讲过,金融机构尽管有很多业务的相互渗透,但是金融业务的本质上的东西是不会因为相互渗透去而改变它的本质。比如说,银行主要搞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的业务,在这个过程当中它会创造信用货币,银行的贷款业务的本质,吸收存款的特性和创造货币的特性是不会改变的;证券机构要搭建投资者和融资者的桥梁,要保证信息的真实全面,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中介机构的本性也不会改变;保险公司基于大数法则下进行经济补偿的功能也不会改变;信托本身是一种法律关系,受人之托带人理财,它只收取管理费,而投资者要承担风险,享受收益,这种本质也不会改变。所以,不管哪个机构经营了银证保信业务的时候,都要按照相同的规则来进行监管,这就是我常说的功能监管、行为监管,就是按照同样的功能和行为来进行监管。
根据这样的情况,综合经营并不意味着综合监管。我看报纸上经常会说,现在金融机构已经综合经营了,那么我们是不是要搞综合监管?我想不应该是这样的,综合经营的是功能监管、行为监管。就是说,一个机构如果你做了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就应该那个业务的本质去接受监管。过去我们的监管是机构监管为主,什么叫机构监管呢?就是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的设立和撤销进行发牌照、吊销拍照,对机构的审慎经营进行管理。行为监管,就是说即便是机构的牌照不是我发的,但是你做了我说管的功能方面的事情,那么你还是要到我这里来领取牌照。大家都知道,在香港要做证券业务有9张牌照。银行要销售保险产品或基金产品,实际上他是要到保监会取得保险销售的资格,要到证监会获得基金销售的资格,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国家已经有这个牌照式管理的基础了。因而在综合经营的大形势下,我想我们更应该强化功能监管、行为监管。最典型的交叉经营的,就是我刚才说的大资管市场的资产管理产品,应该按照它的法律属性,交由证监会来统一监管比较好。
根据现在综合经营的情况会出现很多风险,对于各类金融机构它所从事的业务,它的数量到底怎么样,他的投资者怎么样,有一个综合的统计分析对于了解整个市场的风险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们的监管体制不管怎么改变,对与央行在整个体系当中所承担的货币政策职能和金融稳定的职能是不会改变的。
大家都知道,在各国来说金融市场上最终的流动性的提供者是央行,所以央行既担负着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的责任,又承担着金融稳定的职责。在综合经营的情况下,那么多的信息比较复杂而风险传染的情况又时常会发生,作为维护金融稳定的央行,就需要掌握全面的信息。大家知道前两年总书记在讲金融体制改革的时候强调了三个统筹,一个就是统筹系统性重要金融机构和金控公司的监管;统筹重要的基础设施的监管;统筹综合金融统计。其实这些都是在为金融稳定打下坚持的基础。从我刚才分析的,在综合经营的情况下,我们的监管原则要从单纯的机构监管走向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在复杂的金融形势下,要强化央行进行承担金融稳定职能方面的条件,而且在比较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的金融形势下,我们需要有效的央行,它的货币政策要更加有效,汇率政策也要更加的有效,这样才能够有一个比较稳定的金融系统,来应付更加复杂的国际国内的形形势。
这就是我对监管体制改革的想法,不是简单的把三会合在一起,简单的把三会都合到央行去,而是看我们的监管的理念。其实世界各国监管体制有各种各样的不同模式,都要受到当事国家的历史文化和现实经济条件的制约,什么样的条件能够更好的完成我刚才所说的,要有一个稳定的金融防范的框架,就是更好的让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结合在一起,怎么样能够形成一个有效的货币政策的调控体系。如果能够达到这两个目的,我想样的及机构,什么样的监管体系都是合适的。
记者为日本经济新闻(中文版:日经中文网)原田逸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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