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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二战劳工合作向日本企业施压

201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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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绕二战时期日本企业强征劳工问题,中国和韩国的前劳工及劳工遗属代表团4月2日决定在要求日本企业谢罪并赔偿损失的诉讼方面展开合作。参加者在河北省石家庄举行的交流会上达成了一致。在中国,从2月开始相关诉讼连接不断,但与面临同样问题的韩国展开合作还是第一次。双方将通过舆论宣传加大对日本企业的施压力度。

向法院提出诉讼的二战中国前劳工(4月2日、河北、kyodo)
        此次交流会由居住在河北的前中国劳工团体“三菱受害劳工代表团”主办。在交流会召开之前,该团体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菱材料道歉并赔偿损失合计2700万元。

       原告方为前劳工和劳工遗属合计149人。2月之后在北京市、河北唐山市和衡水市状告三菱材料等日本企业的诉讼接连不断,不过此次原告团人数最多,要求赔偿的金额也最大。法院是否受理并正式进入审判程序目前尚不清楚。

       100多位前劳工和劳工遗属参加了此次交流会。韩国方面“太平洋战争受害者补偿推进协议会”的代表出席了交流会。该协议会是于2000年设立的民间团体,目的是调查2战期间强征韩国劳工的真实情况及帮助受害人获得赔偿。

       协议会还对2000年韩国前劳工在韩国起诉日本三菱重工业要求赔偿损失等一系列韩国劳工的对日诉讼提供支援。张完翼律师强调了中韩合作的意义,称不管是中国还是韩国,推进诉讼都将对日本企业和政府构成压力。

       中韩的团体之前分别在各自的国家提起诉讼,双方的合作在法律上不具有直接效果。不过中方律师陶泳表示,韩国胜诉的经验必将对我们的诉讼有帮助。

       围绕强征中国劳工问题,北京市第1中级人民法院3月份首次受理了家住北京的前劳工提起的诉讼。前劳工和支持者希望通过中韩联手显示该问题的国际广泛性,从而使诉讼朝有利的方向发展。

       另一方面,韩国政府内部有声音担忧上述动作将进一步刺激国内强硬的反日舆论。韩国政府的立场是韩国前劳工的损害赔偿请求因1965年日韩邦交正常化时因协定的签署而失效。

       不过,相当于韩国最高法院的大法院2012年认定“个人的请求权并未失效”,新的诉讼相继被提起。围绕旧日本军从军慰安妇问题批评日本的韩国政府无法推翻之前的见解,左右为难。

       韩国原告方制定了日本企业设立财团、对前劳工提供援助的和解方案。韩国政府也在摸索类似的妥协点,不过如果韩国舆论向对日强硬论调倾斜,韩国政府的选项将变少。

    (山田周平 石家庄、小仓健太郎 首尔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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