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中国携带和牛受精卵的2人在日本获刑
2019/06/26
针对把不允许出口的和牛受精卵等带到中国、被控违反日本《家畜传染病预防法》等罪名的餐饮店经营者前田裕介(51岁)等2人,大阪地方法院6月25日作出判决。审判长松田道别指出,“这是使从日本出口的家畜失去国际信誉的恶劣行为”,对前田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检方求刑2年零6月)。
法院对前田的熟人、被控相同罪名的无业人员小仓利纪(64岁)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2月,缓刑3年(检方求刑1年零6月)。
和牛(资料图) |
松田审判长就判决理由指出,“出口的牛的受精卵数量巨大,同时具有经常性”。审判长针对前田表示,“以30万日元报酬接受中国商人等的委托携带受精卵,还起到教唆小仓等主导性作用,责任重大”。针对于小仓表示,“虽然处于从属地位,但作为实施者,责任无法轻视”。
前田在被告人质询中表示,“虽然存在出口受精卵可能需要接受检查等疑问,但由于期待与海外的交易增加,轻率地带出”,承认了起诉内容。
判决表示,两位被告合谋在2018年6月29日未接受检疫所的检查,把装有和牛受精卵和精液的总计365只吸管状容器通过渡轮从大阪出口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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