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副会长李在镕被判5年有期徒刑
2017/08/25
8月25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宣布对三星电子集团副会长李在镕判处有期徒刑5年。检方建议刑期为12年。李在镕被认定行贿和贪污等所有被控罪行为有罪。
检方强调,韩国前总统朴槿惠的亲信干政事件是“政商勾结的典型腐败犯罪”,同时指出李在镕是“该事件的直接受益方,并且是最终决定人”。在审判中,李在镕被问及是否为了从患病中的父亲、三星电子会长李健熙手中继承经营权而向朴槿惠行贿。该事实有可能对受贿方朴槿惠的判决产生影响。
李在镕被控5项罪名。25日下午,韩国YTN电视台跟踪了从拘留所出发的李在镕乘坐的护送车,进行了实况转播。可以看出显韩国国民对此案的高度关注。
日本经济新闻(中文版:日经中文网)山田健一 首尔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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