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在3月22日的内阁会议上决定,自29日起施行可行使集体自卫权等的安全保障相关法案。随着自卫队执行新任务的法律环境得以完善,将正式制定具体的武器使用标准以及训练等准备工作。关于联合国维和行动(PKO),为了便于在宿营地与其他国家军队展开合作,并在南苏丹与其他国家军队共同防卫保护宿营地,最早将于年内商讨新任务派遣事宜。
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22日的内阁会议上,就施行安保法案强调,“这是为了进一步确保日本的和平与安全。具有历史重要性”。在确定施行日期的同时,还决定修订《自卫队法》施行令等26项相关政令。计划29日之前修订、制定合计约20项政府令和省令,以及大约40项防卫省管辖的训令。
日本的安保法案由两部分组成,分别是包括《自卫队法》及《武力攻击事态法》等10项修订法的《和平安全法制整备法》,和随时可为他国军队提供后方支援的《国际和平支援法》。按规定在2015年9月30日公布后的6个月以内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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