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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传统”阻碍社会

201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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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在经历了“失去的20年”之后,又将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走出阴霾呢?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做出了对夫妻同姓的民法规定符合宪法的裁定。这反映出了日本变革困难重重。而阻碍其变革之路的正是深植于日本社会的“传统”意识。

图为参与“夫妻同姓”违反宪法诉讼的吉井美奈子和丈夫谷正友在自家写有两人姓氏的门前(kyodo)
      日本法务相的咨询机关“法制审议会”于1996年主张应制定“可选择夫妻别姓制度”。日本政界却对此提出异议,导致最终该条法规未被修改。而在此期间,其他国家相似的规定却相继退出了历史舞台。

       “夫妻同姓主义是日本自古以来的传统,使用同一姓氏可以维护家庭的整体感”,这种观念阻碍着日本改革的进程,而追寻其思想来源和内容,深奥性却难免让人质疑。

       直到日本江户时代,日本呢大多数农民和城镇居民都没有姓氏。此后明治政府推行户籍管理,起初规定夫妻别姓。直到1898年颁布《明治民法》后,伴随着“家”制度的形成,“夫妻同姓”制才正式确立。

       此后“夫妻同姓”制持续了约50年。直到战后制定现行民法时废除了“家”制度后,才重新制定了夫妻姓氏的相关规定。尽管当时的讨论没有涉及到别姓问题,但在20世纪50年代上半期,“夫妻别姓”已经成为日本法制审议会的商讨议题。而现如今刻意在同姓主义中寻找“传统”的影子,可谓是陷入了先入为主的怪圈。

       此次裁定,15名法官中10人认为“夫妻同姓”符合宪法,而3名女法官和另外两名法官认为违反宪法。可以看出仍有多数观点认为夫妻同姓从明治时期以来就根植于日本社会,从而强调“家族”的意义,并指出“夫妻姓氏一致存在合理性”。此种论调颇有“固守”传统,倡导回归古代“家”制度的意味。

        此外,包括3名女性在内的5名法官指出了社会环境的变化以及女性重返职场,主张该规定“违宪”,与“合宪”派的立场形成了鲜明对峙。可见对于夫妻同姓与否的问题,日本国民的意见很难达成一致。

        在20世纪60至70年代的经济高速增长期,日本形成了丈夫在外努力工作,妻子作为全职主妇照顾家庭的家庭性别分工。这种战后的家庭模式也许在某种程度上又重新构建了夫妻同姓主义。

       现如今,这种家庭性别分工早已经成为过去。日本在呼吁女性参与社会的同时,却不能从根本上变革的现状应当被如何理解?只能说日本的特殊性越来越明显。

      日本经济新闻(中文版:日经中文网)编集委员 大岛三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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