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与执政党12月19日确定了将从明年7月开始实施防范富裕阶层海外避税措施的方针。具体内容包括,如果拥有1亿日元(约合人民币522万元)以上金融资产的富裕阶层移居海外,将对其股票的账面收益征收所得税。原则上,会在出国时征税。并计划在30日敲定的2015年度税制修正大纲中加入这一内容。
日本对居住在其境内的人的股票出售收益征收所得税和居民税,合计为20%。在现有制度下,持有账面收益的股票如果不出售的话,移居海外时日本政府不会向其征税,而由移居对象国在其出售股票时征税。
但也有部分国家和地区不对金融资产销售利益征税,比如新加坡、香港及瑞士等。因此如果移居这些国家则无需纳税。据称,在日本每年约有100人借此避税。作为避税举措,移居这些国家的人正在增加。
因工作调动等暂时移居海外的人则不在征税范围内。暂赴海外的日本人在出国时可申请延期纳税,明确告知有回国意向,如果在日本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出售股票即返回日本,则免除征税。如果在这一期限内没有返回,日本政府将通过其移居对象国的税务相关部门进行征税。
同时还正式决定从明年10月起对跨国互联网交易进行征税。将对美国亚马逊海外服务器发送的电子书籍及音乐等征收消费税。计划在2017年4月消费税增税前,使日本国内外的企业税负实现公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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