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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确定稀土案中国败诉

201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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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中国限制稀土等矿物资源出口问题进行审查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的高级专家组8月7日发布了几乎全面支持日美欧起诉内容的最终报告,中国的败诉已成定局。WTO要求以保护环境和天然资源为限制出口理由的中国今后采取撤销出口限制等改正措施。

      对于中国限制稀土等资源出口,最终报告判定这属于肆意优待国内产业的政策。同时指出“如果是为了保护环境和天然资源,应该采取限制国内生产的替代措施”。WTO计划在8月29日召开的争端解决机构会议上正式通过上述报告。WTO协定规定,除了保护天然资源和环境的情况,禁止限制出口和征收出口关税。

      日美欧于2012年起诉中国。中国从2006年开始对稀土、钼和钨3种产品征收5~25%的出口关税,并从2010年开始减少出口量,日美欧主张中国的做法违反了WTO协定。今年3月相当于一审的争端解决专家组裁定日美欧胜诉,中国向相当于终审的高级专家组提起上诉。

       中国除了通过限制资源出口来提高资源价格外,还在中日间发生撞船事件后,将稀土等资源作为牵制日本的外交牌使用。

(原克彦 日内瓦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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