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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货币互换协议已失效近一年

201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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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经济新闻(中文版:日经中文网)获悉,中国和日本在紧急情况下互换本国货币的货币互换协议已失效近1年。中日与韩国、东盟签署了多边货币互换协议,因此不会很快产生问题,但双边协议是中日金融合作的象征,其走向或将成为中日关系整体重建的试金石。

  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在接受日本经济新闻(中文版:日经中文网)书面采访表示中日间的协议于2013年9月到期,之后两国为签署新协议进行了沟通。而日本银行(央行)的国际局则表示“关于央行间协议,包括其存在与否,原则上不予公布”,拒绝回答相关问题。

  日本银行和人民银行2002年首次签署了货币互换协议。协议内容是在必要时互换相当于30亿美元的日元和人民币。以此为契机,日本银行开设了北京事务所等,中日金融走上了合作之路。人民银行2007年公布称已续签协议,但一直未具体表明协议有效年限。

  中日双边协议的空白状态已持续近1年时间,另一方面,包括中日、韩国、东盟在内的总计13个国家今年7月将区域性货币互换网络的协议——《清迈协议》资金额度增加一倍,达到2400亿美元。

  中日间协议的重要性有所下降,同时在2011年的中日首脑会谈上达成协议的广范金融合作的具体化陷入了停滞。2012年6月,日元和人民币实现了直接交易,但由于尖阁诸岛(中国名:钓鱼岛)引发的对立等的影响,日本政府购买中国国债的时间表至今仍未确定。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7月底在北京与日本前首相福田康夫举行了会谈,对改善对日关系显示了积极态度。中日间能否不断推进类似金融合作的具体举措、并借此实现两国关系的重建将成为今后的课题。

       (大越匡洋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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