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若接受韩方提案或许能解决劳工问题
2019/09/09
日经中文网特约撰稿人 张石:日本跨党派日韩议员联盟干事长、前官房长官河村建夫8月31日率团访韩,归国后,9月3日向首相安倍晋三汇报了访韩情况,安倍晋三听其汇报后表示:“解决劳工问题是最优先的。”“这是国与国之间的国际约定,希望韩方必须坚守,这一句话就是全部。”
日本方面认为,1965年日韩签订了《关于日本国与大韩民国之间基本关系的条约》,同时作为其附属文件,签署了《有关财产及请求权问题的解决及经济合作的日本国和大韩民国的协定》等,简称《日韩请求权协定》,根据这些协定,日本向韩国3亿美元的无偿援助;2亿美元有偿援助,由此两国及国民间的赔偿要求权完全的,而且最终地得到了解决。日本外务省还在7月29日,公布了58年前,也就是1961年5月10日韩有关《日韩请求权协议》交涉的会谈记录,试图以这一记录中证明,即使强征劳工给被害者带来的精神与肉体的苦痛等,也已通过《日韩请求权协议》得到“完全且最终的解决”。
韩国政府也认为1965年的《日韩请求权协定》中支付的款项,包括对原征用工的未付工资的托管金,据韩国《联合新闻》日语版2009年8月14日在网上发表题为《政府表明立场:征用被害者讨还未付工资困难》一文,文中指出:根据首尔行政法院14日的说明:在被征用劳工被害者将政府慰劳金政策作为问题的诉讼中,外交通商部通过书面文件进行了回答,文件指出:“被日本动员的被害者的未付工资的托管金,通过请求权协定,应该认为已包括在从日本无偿接受的3亿美元之中,因此向日本政府行使请求权是很难的。”该文还指出:“政府表达如此的见解,是1965年《有关财产及请求权问题的解决及经济合作的日本国和大韩民国的协定》签订以来的首次。”
但是从韩国最高法院2018年11月30日《新日铁住金征用工事件再上告审判决》来看,该判决认为:这次判决不是针对未付工资和补偿金的判决,而是“与日本非法的殖民地统治和侵略战争直接联系,以日本企业的反人道的非法行为为前提的强制动员受害者对日本企业的安慰金的请求权”,该请求权没有包括在《日韩请求权协定》之中。
日本制铁诉讼的原告辩护团在首尔最高法院前接受采访(6月26日,kyodo) |
韩国政府现在的公开见解是“尊重司法的判决”,日本政府6月19日要求韩方根据《韩日请求权协定》第3条,成立第三国仲裁委员会,解决此问题。韩国没有接受,而韩国外交部6月19日则发消息称,对于向原强征劳工诉讼中胜诉的原告等支付损害赔偿金的问题,如果日方接受日韩两国企业共同出资的方式,则希望举行双边磋商,但遭日方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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