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纳税意识为何低
2017/05/03
日经中文网特约撰稿人 柯隆: 小时候的语文书里有一课是“苛政猛于虎”,说的是古代官府苛政暴敛比老虎还要凶猛。中国人自古以来对于官府的课税是有抵触心理的。1949年以后,中国转型为社会主义,从理论上说,社会主义的理想是各尽所能,不说按需分配,至少按劳分配。所以,社会主义社会是没有税收的。
但是,改革开放以前的历史事实证明了按需分配也好,按劳分配也罢,在社会主义体制下是不成功的,不仅在中国没有成功,在外国也没有成功。正因为没有成功才有了改革开放,如果成功了,也就不需要改革开放。所以今天中国勉强地冠以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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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邓小平推动的改革开放一直停留在如何扩大生产方面,所以,历届总理每年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都会宣布经济增长(GDP)目标,但关于如何合理分配经济增长的果实,特别是税制的建设一直停滞不前。GDP是中国人一年下来创造的附加价值的总和,那么如何分配这些财富呢?改革开放的重点主要放在扩大生产,扩大GDP上,如何合理分配经济增长的财富,其制度建设远远滞后。
毋庸讳言,今天大部分中国人都认为纳税吗,能不缴的就不缴,能少缴的不多缴,似乎纳税成了民众与政府的博弈。实际上合理的税制不是博弈,而是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对于违规的进行惩罚。当然每个人都有私心,规定不明确,那么,税收不上来,那政府就可能瘫痪。这其中有一个矛盾,说到纳税,很多人有抵触,说到社保,所有人都是要享受的。
我想政府不可能是巧妇,所以难为无米之炊,政府是希望创收的。但从民众的角度看,我缴了那么多钱给政府,谁知道政府能不能保障我看病养老?特别是当民众看到几乎所有的地方政府为自己盖的办公楼都豪华得超过先进国家的国会大楼,政府用纳税人的钱不跟纳税人商量,那我还是少缴或不缴税为好。这又是一个矛盾。
我观察到,有的地方的个别读书人主动起来向当地政府申请财税信息公开,结果,轻一点的被拒绝,重一点的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理由被刑拘。这种以鸡蛋碰石头的挑战当然会无果而终,这是事先可以预料到的,问题是这样的话,中国人的纳税意识就不会提高。
说实话,先进国家的人也不愿意纳税,但他们逃税的不太多,有的是避税。逃税是违法的,避税则是合法的,虽然,避税往往不合理。据说,今天的美国总统很多年没有缴过个人所得税,但他不是逃税,而是避税,所以,其政敌拿他没办法。我们中国呢?既有避税的,更有逃税的。更严重的是税制建设不健全,到处是漏洞。
我们很容易观察到很多地方政府的官员为了给自己的脸上贴金,每年或多或少粉饰经济增长率(GDP),这一来给当地的财政官员带来很大麻烦,经济增长了,那么税收就应该相应的增长,但实际GDP没有增长那么多,外加逃税的人太多,税收不上来,怎么办?只有谎报税收金额。这就是最近爆料的辽宁省的税收谎报事件的背景之一。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实际是学的日本的税收体制,所谓累进税制,收入越高,适用的税率就越高。但中国学习日本的税制,不彻底。日本的确是累进税制,但日本同时实施的是综合性纳税体制,中国到今天都是分离纳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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