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小说是中国法制的镜子?
2012/03/19
图为翻译成中文的克里斯蒂的推理小说 |
不久前我时隔多年再次访问上海时看到此景感到非常吃惊,“中国读者也开始看推理小说了!”大约10年前,在中国书店里是看不到推理小说的。最多放几本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侦探小说。即便是日本小说,也只能看到三岛由纪夫和川端康成的作品,松本清张等作家的推理小说还没怎么被翻译过来。那个时候感觉中国人似乎不大喜欢推理小说之类娱乐性的文学作品。
也许是还有比推理小说更有意思的娱乐小说。在娱乐文学方面,香港等地的武侠小说非常受欢迎。《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古典小说也有着丰富的故事情节,出场人物的人生历程波澜壮阔,非常吸引人。对于推理小说在中国受到的冷遇,专家们一直以这些理由来解释。
但笔者曾看到过另外一种奇特的观点,大致内容是:“凡是推理小说流行的地方,全是司法制度健全的国家。只有人们都信任法律和警察,相信正义必胜的地方,推理小说才具有现实意义而被接受”。
尽管这一说法有失偏颇,但也有可取的地方。推理小说的始祖是19世纪的美国作家埃德加·爱伦·坡。这种文学形式后来在英国开花结果,20世纪初在法国也极为流行。这几个国家的警察制度都非常健全,并在世界上率先进入法治社会。
19世纪与英法美并列为世界大国的俄罗斯和德国盛行纯文学,几乎不写推理小说。俄罗斯警察为沙皇直属的秘密警察,不是为市民服务的组织。德国尽管也称得上法治国家,但相对于保护民众的权利,法律更侧重于维护国家利益。在日本,推理小说受到普通读者推崇也是在保护公民的法律陆续出台的二战之后。
中国虽说在1949年建国后曾制订过一批新的法律,但在文化大革命中几乎全部被废除,整个社会陷入混乱。完整的刑法还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制定的。当时许多中国知识分子曾自嘲称中国还远远不是法治社会。
法律专业原来在中国的大学里也是冷门。记得80年代我在中国留学时和中国的朋友说:“在美国与日本,许多文科生都学习法律,毕业后占据社会要职”时,学生们都露出惊讶的表情。当时中国的律师数量也非常少。推理小说中的主人公除警官和检察官外,还有许多律师。在美国的推理小说中,有许多故事都是律师以法律为武器与大企业进行斗争。我想如果不是法治社会,很难对推理小说有切身体会。
中国正在不断地变革。在80年代以后,除刑法外,又相继制定了民法、公司法等现代社会的基本法律。律师数量也由1994年的8.3万人增加到现在的20万人以上。与过去相比,法治已经取得了很大进步。也许正是这个原因,推理小说开始“受宠”。
不少中国民众也在埋怨尽管法治得到了改善,但仍缺乏惩治贪污腐败的法律、律师、检察官。确实如此。希望中国进一步推动法治建设。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作家也能在推理小说领域创造出世界级的杰作。
(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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