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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岛高法做出日本首例众院选举无效判决

201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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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去年12月众院大选的“一票之差”(每位当选议员所代表的选民数量差距)最高达到2.43倍,围绕这一情况广岛最高法院于3月25日认定小选区划分违宪,判决广岛1、2选区的选举无效。无效判决“在今年11月26日之后生效”。这是日本二战后首例下令对国政选举进行纠正的判决。尽管有8个月的“缓期”,没有立刻无效,但针对没有着手从根本上纠正差距的国会,司法系统发出了强烈警告。在广岛1区当选的议员有目前的日本外相岸田文雄。

       这一诉讼是由律师团提起的,要求判决广岛1、2选区的选举无效。审判长筏津顺子在判决理由中指出:“违反投票价值平等的状态正在恶化,对民主政治过程的扭曲非常严重。最高法院的违宪审判权也受到蔑视”。

       围绕众院选举,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在2011年3月以投票价值不平等为由,对最大差距达到2.30倍的2009年选举做出了处于“违宪状态”的判决。但在去年12月16日的选举中,席位划分仍未变化,最大差距扩大到了2.43倍。

       筏津审判长在判决中指出,自2011年最高法院做出判决之后,到去年9月已经过去1年半时间,这期间理应对选区划分进行纠正。认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得到纠正”,判定违宪。

       该法院在研究选举是否有效时重视的是自2009年选举以来,不仅差距在扩大,差距达到2倍以上的选区也由45个迅速扩大到了72个。认为“已经达到宪法所不能允许的状态”。

       关于选举无效判决的生效时间,由于调整选区划分时将出现被认为选举无效的选区没有议员的情况出现,所以认为“不适合立刻无效”。但同时考虑到“如果长期放任选举处于无效状态,将会导致政治上的混乱”等情况,最后做出的结论是,从众院选区划分审议会开始工作的去年11月26日起,在一年后生效。

       围绕去年的众院选举,日本两个律师团向全国14个高等法院及支部提起了同样的诉讼。在小选区方面,预定3月27日前将做出共计16例宣判,此次广岛的宣判为第8例。在此前的宣判中,东京高等法院、札幌高等法院、仙台高等法院、名古屋高等法院金泽支部、高松高等法院判决“违宪”,名古屋高等法院、福冈高等法院判决“违宪状态”,但均驳回了无效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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