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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电原管理层3人再判无罪

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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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绕2011年的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涉嫌业务过失致死伤罪被强制起诉的东京电力3名前高管的控诉进行了审理判决,东京高等法院(审判长细田启介)1月18日维持一审东京地方法院的判决,再判3人无罪。东京高等法院认定,一审判决认定的东电原管理层无法预见超10米海啸会冲击核电站妥当。这意味着不再因核电站事故追究东电原管理层的刑事责任,这和已认定责任的民事判决出现分歧。

    

  围绕核电站事故的责任追究有3条途径。通过居民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2条民事途径,已认定了东电作为法人和原管理层的赔偿责任。日本最高法院做出了不追求政府责任的司法判断。

 

东京电力的前副社长武黑一郎进入东京高等法院(1月18日)

    

  此次的强制起诉案件是刑事裁决。适用追究事故中个人刑事责任的刑法上的业务过失致死伤罪,日本政府并未成为被告。可以说本次的无罪判决再次表明追究东电原管理层过失的难度很大。

       

  今后的关注点在于作为检察官的指定律师是否上诉。如果上诉,将由日本最高法院进行裁决。股东代表诉讼的审理已转交东京高等法院。在事故发生即将12年的时候,围绕原管理层责任仍未得出最终结论。

   

  3名被告分别是东电前会长胜俣恒久(82岁)、前副社长武黑一郎(76岁)、前副社长武藤荣(72岁)。3人起初被检举揭发,东京地方法院做出了不起诉处理,而2016年根据检察审查会的决议,被强制起诉。

      

  本次公开审理的主要争论点是能否预测海啸发生的“可预见性”和能否采取避免措施的“避免结果的可能性”两点。

   

  关于政府机构的地震预测,判决指出“没有信息让其意识到海啸袭来的现实可能性”。结论是原管理层没有让反应堆停止的义务,即使采取了其他防海啸对策也不能避免事故。

   

  核电站事故时的赔偿责任已按照原子能损害赔偿法认定:不管有无过失,运营商都负有赔偿责任。如果超过运营商的支付能力,“政府要进行必要的援助”,政府的责任不清晰。日本在通过“国策民营”推进核电的过程中,需要朝着明确责任划分进行讨论。

    

  2009年引进的强制起诉制度相继做出无罪判决。此次判决也再次表明检方判定不起诉的案件获得有罪的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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