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家外国IT企业被要求在日本登记总部
2022/04/20
日本法务相古川祯久4月19日在记者会上表示,已要求美国谷歌等总部设在海外的48家大型IT企业在日本进行总部的登记。日本法务省和总务省于3月29日向已在日本申请作为电信运营商开展业务的48家企业发出了请求函。
日本《公司法》规定,在日本持续经营业务的外国企业,不仅要对日本法人进行登记,还有义务对在本国的总部实施登记。很多IT企业虽了解这一规定,但有可能只登记了日本法人。
日本法务省一直呼吁外国企业在日本进行登记(日本法务省官网) |
日本法务省和总务省针对48家企业提出要求称,如果没有在日本登记海外总部,有必要在4月15日之前说明未登记原因。估计已收到多家公司的回复,古川祯久称,“目前正在详细调查回复情况”。
被要求登记总部的48家公司的名单并未公开。日本法务省从在日本国内申请开展电信业务的外国企业中筛选出没有登记的企业,全部发出了请求函。原因是法务省认为申请业务是开展持续性业务的证据。
据日本总务省的统计,日本国内外企业加在一起,约有1.3万家公司申请了电信业务。在海外企业中,除推特(Twitter)、Meta(原Facebook)等美国大型IT企业外,华为、视频共享APP“TikTok”(抖音国际版)等中国大型企业也申请了这一业务。
据多名相关人士透露,日本法务省以前也曾要求海外大型IT企业在日本实施总部登记,但各企业一直没有应对。此次。在法务省和总务省的联名要求下,设置了答复截止期限,似乎还在讨论今后的应对方针。
日本的国会议员和律师中也出现了要求海外企业彻底实施登记的呼声。2021年实施的日本《数字平台交易透明化法》的附加决议,以及日本自民党同年6月围绕网络诽谤对策提出的紧急建议,都要求日本政府采取相关对策。
日本法务省今后将对各企业的答复内容进行详查,如果认为违反日本《公司法》,将考虑进入罚款(100万日元以下)程序。由于是否罚款要由法院来判断,法务省将探讨把其认为违反《公司法》的企业通报给法院的方案。
日本经济新闻(中文版:日经中文网)八十岛绫平、上田志晃
版权声明:日本经济新闻社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部分复制,违者必究。报道评论
HotNews
・日本经济新闻社选取亚洲有力企业为对象,编制并发布了日经Asia300指数和日经Asia300i指数(Nikkei Asia300 Investable Index)。在2023年12月29日之后将停止编制并发布日经Asia300指数。日经中文网至今刊登日经Asia300指数,自2023年12月12日起改为刊登日经Asia300i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