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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岛核事故集体诉讼:新潟地方法院判东电赔偿

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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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后从福岛县前往新潟县避难的约800名居民此前提起诉讼,向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共计索赔约88亿5500万日元。6月2日,新潟地方法院对该诉讼案做出判决,勒令东京电力支付共计约1亿8400万日元,同时驳回了对日本政府的索赔。原告方打算上诉。

           

走进新潟县地方法院的案件律师团(6月2日下午,kyodo)

   

      据律师团介绍,在各地提起的集体诉讼中,新潟诉讼案的原告人数除福岛外规模最大。来自避难区域外的“自主避难者”约占8成。从日本政府成为被告方之一的同类诉讼案来看,这是第16起日本地方法院做出判决的案件,也是第8起否定日本政府负有责任的案件。

    

      新潟地方法院的该案审判长筱原礼就判决理由指出,日本政府根据2002年公布的地震预测“长期评估”等可以预见海啸的到来。但因为对大规模海啸的具体危险性缺乏科学知识经验,“无法认定(日本政府)能够避免核电站事故的发生”,驳回了原告方的主张。

  

      关于东京电力的责任,法院认为“因为对放射性物质感到不安,生活被迫发生变化,居民们受到精神折磨”。勒令该公司向636人支付共计约1亿8400万日元。

  

      赔偿金额方面,东京电力主张已按照日本政府的“中等指标”等进行充分赔偿,但法院认为“在根据居住地区设定金额之后,还应该考虑个别情况进行判断”,针对部分居民认定了超过指标的赔付金额。

  

      针对这一判决,日本原子力规制委员会表示“将依据核电站事故的教训严格推进相关审查,通过这种方式进行恰当的管理”。东京电力发表评论称“将详细调查判决内容,研究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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