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拟设新冠疫苗“专利池” 美国姿态慎重
2020/05/20
在新冠病毒疫苗研发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一个新的课题正浮出水平,这就是如何在实用化之后建立一个向世界各地公平普及的机制。5月19日,世界卫生组织(WHO)通过议案,意在展开协调,对最先研发出疫苗的企业进行专利权限制,以确保廉价供应疫苗。但对于药企来说疫苗有可能成为“聚宝盆”,为此在研发上处于领先的美国等明显持慎重态度。
WHO的日内瓦总部 |
该议案由欧盟、日本和澳大利亚在5月18~19日的WHO大会上提出。目的是将新冠疫苗作为“公共财产”,任何人都可以公平利用。作为具体手段之一,就是利用“强制许可权”。
强制许可权是世界贸易组织(WTO)协定下的制度。在爆发疫情等紧急情况下,只要得到疫情国政府的批准,即使没有专利拥有者的许可,第三方也可使用专利技术。一般情况下,药品专利使用费率最高可达到销售额的50%左右,而利用强制许可权的话,只需几个百分点就可以使用,因此可实现廉价供应疫苗。
日欧等国家提议利用强制许可权,其背景在于以中美为中心正在全力研发疫苗,担忧最先研发出疫苗的企业忙于“圈占”市场。药品专利原则上是一种物质一项专利。如果垄断市场的企业抬高药品价格,疫情迅速蔓延的发展中国家等将很难得到疫苗。这也成为担忧之一。
WHO的决议没有强制力,但作为国际社会释放了合作的信号,目的在于牵制企业等的行动。强制许可权原本是用于改善发展中国家公共卫生的制度,但出于对新冠病毒疫情的危机感,加拿大和德国等发达国家也开始修订法律,以便更容易启动强制许可权。
美国希望掌控疫苗研发的主导权,与致力于专利公用的国际合作保持了距离。德国媒体3月报道称,特朗普向德国生物制药企业提供巨额资金,作为回报,想要获得研发中的疫苗在美国市场上的垄断使用权。而对于此次的WHO议案,美国也没有参加。
当然各方也必须考虑到滥用强制许可权的风险。投入巨额研发成本而不能回收,如果出现这样的事态,很容易导致药企今后不再积极研发疫苗。
G7也为了发展中国家能够普及疫苗开始进行合作。5月19日,日本财务相麻生太郎在G7财务相视频会议后的记者会上表示,日本在4月提出了“专利池”机制,各国正在沿着这一机制推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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