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轮让日本面对疫情防控和人权两难
2020/02/14
围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日本政府持续展开未知领域的危机管理。疫情初期阶段在不确定病毒威胁程度和性质的情况下采取边境防控措施防止传染扩大,同时还要考虑人权方面的问题。日本现行法律的规定存在局限,首相官邸不得不采取各种特例措施。
在决定从疫情发源地中国湖北省撤侨之后,又陆续出现各种新的问题。当前直面的是停泊在横滨港的“钻石公主号”游轮,截至2月13日中午时分感染者已经达到218人。甚至有检疫官也被确认感染。
“钻石公主号”游轮(kyodo) |
该游轮进入冲绳县那霸市时接受检疫,取得了临时检疫证,但在驶向横滨的途中获悉此前在船上的香港男性已经确诊感染。
鉴于当时31人中有10人呈阳性的情况,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和厚生劳动相加藤胜信于2月4日深夜进行了紧急协商。“晚上光线暗的时候靠岸很危险”,据出席人员透露,菅义伟等人改变了原本允许人员下船的方针,当场协商了将感染者送往医院等行动。
游轮上的乘客加乘务人员共有约3700人,来自56个国家和地区。停泊在横滨港的法律依据是日本的检疫法,由于目前还在检疫中,游轮仍处于待命状态。一直让人员滞留在船内等待涉嫌侵犯人权。日本政府正朝着到2月19日结束14天观察期后允许下船的方向进行调整。
日本政府将新型肺炎指定为感染症法的“指定感染症”和检疫法的“检疫感染症”,按规定不能对没有症状的人员进行强制隔离。为防止传染而让乘客呆在自己房间里的只停留在要求的层面。在此期间能否防止船内二次感染还未可知。
在2月5日做出在船内单间里等待的要求之前,按照旗国主义原则是不能适用日本法律的。游轮为英国船籍,原则上适用英国法律。游轮进入日本领海之后,日本政府才能对其下达指令。
为应对出现新型传染病的情况,日本自民党内有意见认为应根据传染性等危险程度来修改感染法中的分类。出现了修订相关法律,新设一个比新型冠状病毒所属的2类更高的“准1类”等方案。以便在疑似情况下更易于要求住院,防止二次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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