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保钓”人士登岛事件中,日本海上保安厅、警方和入国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从一开始就做好了实施强制遣返的打算,而且整个过程准备充分,处置迅速且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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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在上海的日本领事馆前抗议的中国人 |
日本的入国管理难民法第65条规定,因违反该法律而被逮捕的嫌疑人,如果没有其他犯罪嫌疑,可被移交给入国管理局。如果仅仅是非法登岛,可立即强制遣返。如果还有其他嫌疑则可长期扣留,不过这将严重影响中日关系。
海上保安厅采取了与抗议船只并排行驶、不断发出警告、喷水和强行接触等阻碍其行进的措施,但一名海上保安厅相关人士透露“没有采取可能导致人员受伤的措施”。如果对方船员或者日方有人受伤,或者出现其它意外事端,就会形成非法登岛之外的其它嫌疑,就无法顺利实施强制遣返。
2004年7名中国“保钓”人士登岛事件中,确定逮捕“保钓”人士花了12个小时,“保钓”人士有损坏岛上石碑等嫌疑,冲绳警方进行了搜查。海上保安厅相关人士称,此次登岛后为迅速实施逮捕,保安厅和警方约30人先行登岛守候,以保证万无一失。
2010年在东海发生的中日撞船事件中,海上保安厅以涉嫌妨碍执行公务为由逮捕了中国船长,并移送给检察机关。在那霸地方检察院审讯期间,中国政府要求放人,中日关系一度非常紧张。虽然检方最终以保留处分的形式释放了中国船长,但因此遭受了日本舆论的强烈批评。
为避免类似事件发生,此次日本相关部门处理得非常慎重,目标就是按照入国管理难民法进行强制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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