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警方与“暴力团”的斗争
2019/01/15
可能在大多数人的眼中,“YAKUZA(也称黑社会、暴力团)”和樱花、武士等一样,都是极具日本特色的事物。在经过很多电影电视剧等文艺作品的渲染之后,日本的“暴力团”笼罩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由于日本有“指定暴力团”的制度,因此让很多中国人误认为日本的“暴力团”是合法存在的组织。其实,“指定暴力团”制度是为了监视并限制这个组织。为了取缔黑社会活动,日本警方与民众做了坚持不懈的斗争。其中,福冈县被称为“修罗之国(意为凶神恶煞盘踞的土地)”,特别是其域内的北九州市,曾经是“暴力团”活动十分活跃的地方,日经中文网汇总了《日本经济新闻》等相关报道,为您讲述一段日本警方与“暴力团”的斗争故事。
“暴力团”是警察起的名
日本“暴力团”的起源可以追溯至江户时代,主要由开设赌场的“赌徒”、在祭祀活动上经营摊位和管理出摊权利的“摊贩”这两种人发展而来。当时的“暴力团”保护民众免受武士阶级的无理欺压,同时重视信任关系的“仁义”文化得到美化,在日本的评书等大众曲艺中,“暴力团”的事迹经常作为美谈口口相传。
山口组第6代组长筱田建市(2011年4月,日本大阪,KYODO) |
但在近代化以后,尤其是二战之后,“暴力团”的活动迅速扩大至伴有暴力恐吓的非法领域。从贩毒、卖淫到收保护费,社会民众对暴力团的反感不断加强,警方也加强了对“暴力团”非法行为的取缔。
之后日本进入泡沫经济时代,“暴力团”开始钻法律空子,从事土地交易和地下融资等业务,同时加深与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关系,进一步扩大了势力。作为其中一种手法,“暴力团”成员以房地产开发商的身份,将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再转卖给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对于不愿出售土地的业主,采用类似恐喝的手段,逼其出让土地。这样一来,房地产开发商和银行的资金随之流入了“暴力团”。地下经济与合法经济的边界变得模糊不清。
“暴力团”这个说法其实是来自日本的警方,经过媒体传播后成为社会通用的语言。日本的《防止暴力团成员不当行为法》(通称:暴力团对策法)将暴力团定义为“这个团体的构成人员有助长团体的、习惯性的暴力不法行为等的担忧的团体”。
“修罗之国”的福冈
而福冈县是日本“暴力团”活动比较活跃的地方。据称,上世纪的八九十年代是福冈县“暴力团”活动最猖獗的时期。普通市民有时也会成为目标,人们成天惶恐度日。当时,公然索要保护费、内部街头火并、民宅里发现火箭筒和手榴弹等都不是什么稀奇事。
福冈警察官网上公开的手榴弹举报制度 |
“这里不是普通地方,我以为这辈子也不会变了”,有福冈人这样回忆道。1990年的一个闷热的夏日,福冈县北九州市小仓北区的一家小酒馆里来了2位不速之客。“也不跟我们组织打个招呼,你们店出什么事也无所谓吗?”其中1个男人一脚踹翻了垃圾桶,威胁道:“想在这里做生意,就必须要雇保镖!”此后一周,61岁的老板娘不断被催促上缴“保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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